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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消费者协会简介

一、名称
    全称为淮安市消费者协会(淮安为省辖市),简称淮安消协,英文名称:HUAIAN CONSUMER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HCA)。


二、地址
    淮安市北京北路29号,邮编223001。


三、性质
    淮安市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1986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业务主管单位为江苏省淮安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中接受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的指导。


四、宗旨
    淮安市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五、经费
    淮安市消费者协会的经费由政府拨款、行政机关资助和社会捐赠等。


六、组织机构
    淮安市消费者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由市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县级消协等单位协商推举产生。理事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秘书长对会长负责。


七、人员组成
    淮安市消费者协会现有理事110人,常务理事40人。会长孙健(市政府副秘书长、行政审批中心主任),常务副会长韩永华(淮安工商局副局长),副会长王永跃(淮安质监局局长)、蒋艺萍(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景红(淮安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陈暄(市物价局副局长)、魏玉国(市经贸委副主任)、金厚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兴红(市财政局副局长)、刘爱梅(市房管局副局长)、周平(市建设局副局长)、戴建平(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徐效文(市交通局副局长)、张健、王士祥。秘书长张健(兼),现有副秘书长孙新都、徐建(以上驻会)、秦秋宁、左言贵、吴延宏、陈玮(以上不驻会)。


八、协会职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下同),淮安市消费者协会及其指导下的各级协会履行以下七项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根据《江苏省实施<消法>办法》第五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应当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职能,宣传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收集、分析、比较商品信息和服务信息,并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消费者的意见;与行业管理组织就商品售后服务或者经营性服务的质量保证作出约定;公布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和处理结果。


九、其他
    淮安市消费者协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消费者维权、为三个文明服务、为政府形象增光”为宗旨,开拓创新,勤奋工作,致力于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社会监督、消费维权救助“三大体系”,建设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适应消费维权工作要求的消协队伍,形成方便快捷、规范高效的消费维权监督网络,构建融消协调解、人民调解、维权合议庭等综合手段的维权救助平台,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淮安市消费者协会与县级消费者协会是工作指导关系。在从工作思路及具体工作上对各级协会加以指导的同时,淮安市消费者协会通过开展各种活动、组织交流、推广各地的做法经验,编发《淮安市消费者》会刊、《淮安市消费者协会简报》等方式,紧密加强与各级消费者协会的联系。



版权所有:淮安消费者协会
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29号 投诉电话:3664315
http://www.hca315.org.cn